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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岭林业局开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2019-04-12 来源:天桥岭林业 延长才
为落实《吉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紧急通知》,强化天桥岭林业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林业局自2019年4月10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止,在全局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及打击非法猎杀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 这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聚焦非法猎捕和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制品等“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整合执法资源,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流通和市场环节监管,实施综合整治。全面加强全局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繁殖及经营利用活动,坚决打击遏制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等犯罪行为。工作重点是以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停歇地、繁殖地保护管理和打击非法猎杀、经营利用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各林场要持续做好本辖区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区和集群活动区的清网、清套(夹)特别是要加大野生东北虎、豹等栖息地及频繁出现地域,迁徙通道及停歇地猎具的清查收缴力度,坚决清除非法猎捕工具;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餐馆饭店、花鸟市场及其产品经营利用等场所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执法检查,切实从源头上切断非法获得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进入市场的渠道,依法规范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行为。 专项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在安排部署阶段要细化行动方案,层层发动部署落实管理责任。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监督。在集中整治阶段组织全面开展清查巡护整治行动,为野生动物生存安全创造条件。保护区管理局将会同公安、资源林政部、专员办、木检总站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执法合力。对野生动物养殖场所、展演单位、集贸市场、宾馆酒楼、药店以及其他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场所进行全面清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野生动物物种安全。在总结提高阶段,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做法,查摆存在问题和不足,确保上报情况及时准确全面。重特大案件、督办案件办理情况、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为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天桥岭林业局成立了以局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林场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届时林业局将成立督查组,不定期对基层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延长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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